我公司將於2021年2月1 日(出票日)起,調整台灣地區代理銷售台灣地區始發國際散客客票基礎代理費由5%降為4%。具體如下:
一、適用票證
廈門航空731國際客票
二、適用對象
廈門航空授權代理人
三、基礎代理費
(一)常規票價代理費率
銷售地區 | 旅行始發 | 基礎代理費率 | 燃油基礎代理費率 |
POINT OF SALES | ORIGIN OF JOURNEY | RATE OF COMMISSION | RATE OF FUEL SURCHARGE COMMISSION |
臺灣地區/TW | Originate from TW | 4% | 0% |
Others | 0% | 0% |
(二)客票的基礎代理費的計算:
1、按費率:整張客票的適用票價(FARE)×基礎代理費率;
2、按張數:客票張數×金額(連續客票按1張計算)。
(三)若客票包含淨價結算方式的票價(如IT/BT票價),則整張客票的基礎代理費為0。
特此通告。
廈門航空臺灣分公司